《道德经》的最后一句话是:“天之道,利而不害;圣人之道,为而不争。”这句话位于第八十一章的结尾,概括了整部经典的核心思想之一:自然的法则(天之道)是有利于万物而不加害的,而圣人或者遵循道的人在行为处事时,应当效仿这种自然法则,有所作为但不与人相争,体现了无为而治、谦下不争的道家智慧。

分类: 道德经

0 条评论

发表回复

Avatar placeholder

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